国外游戏为什么要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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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政策》共八条,涉及支持整车应用、支持关键零部件发展等六部分政策安排,具体如下:

1.整车购置奖励。2025年前,燃料电池汽车在该市开展示范应用,符合该市有关要求,并取得国家综合评定积分的,该市按照每1积分20万元标准奖励相关车辆生产厂商。

2.关键零部件奖励。相关企业生产的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储氢瓶阀等关键零部件,用于国内示范城市群车辆应用,参照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每1积分奖励3万元。

3.车辆运营奖励。2025年前,对每个年度内行驶里程超过2万公里的燃料电池货车、商业通勤客车给予运营奖励,每辆车自取得营运额度起累计最多奖励3个年度。其中,中型卡车(设计总质量12—31吨)每车每年奖励不超过0.5万元,重型卡车(设计总质量超过31吨)每车每年奖励不超过2万元,通勤客车每车每年奖励不超过1万元。

4.支持公交车运营。支持不少于50辆燃料电池公交车应用。比照同类柴油车成本,对相关车辆增加的综合成本进行补助。

5.加氢站建设补贴。对在2025年前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车用氢气)的加氢站,按照不超过核定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贴。其中,2022年、2023年、2024—2025年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每座加氢站补贴资金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资金分三年拨付。

《方案》提出,至2025年底,在临港新片区实现“四类场景,千辆规模”的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形成相应的安全保障、技术标准、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千亿级产业发展集群。基本建成国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引领区、未来交通示范先行区”。

《方案》指出,要以“需求导向,场景带动,政策支撑,安全保障”为重要抓手,在临港新片区打造“车路协同,全域联动、多场景应用”的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新生态;依托场景的规模化示范应用,助推系列核心技术和标准的突破创新,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的补强和延伸。

11月1日,总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以生命科学和人工智能为研究方向的顶尖科学家联合研发中心正式启动开工建设,标志着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国际创新协同区全面启动建设。联合研发中心项目力争于明年5月结构封顶、2023年实现竣工并投运。

国际创新协同区聚焦发展集成电路、生命科学、人工智能、数字经济、蓝色经济等前沿科技产业,加快集聚总部经济,以制度创新引领加快数字经济赋能实体经济,将发挥“海内外人才集聚、国际创新网络节点、创新策源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产城生态融合”五大功能优势,助力上海科创中心建设。

该区域规划总面积约6.95平方公里,分为科创总部湾、顶尖科学家社区和科技创新城社区三个板块。科创研发总部湾位于滴水湖一环带,用地面积约52公顷,地上地下总开发量约154万平方米,是国际创新协同区最具显示度和集中度的滨水门户。

科技城社区规划面积3.2平方公里,总建筑体量294万平方米,构建形成“一轴、一带、七片区”的空间发展格局,建设创新晶体、创新魔坊、海洋科技广场、海立方科技园、临港科技创业中心等高品质物业载体,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放大顶科论坛溢出效应。

顶尖科学家社区位于国际创新协同区中部地区,规划范围用地面积约3.2平方公里,规划总建筑量约303万平方米,定位为“世界级的新时代重大前沿科学策源地”,以“领先未来20年的科技战略力量,储备未来50年的科学资源”为战略使命,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和前瞻性基础研究。

社区规划建设包括顶尖科学家论坛永久会址、联合研发中心、成果转化中心,以及莫比乌斯科学公园等城市功能配套设施等,将打造以顶尖科学家论坛永久会址“鲲鹏之门”、WLA全球总部基地为区域地标,围绕橙和港、夏涟河十字水系形成周边建筑向水系衍生的梯度空间,形成簇群错落、起伏有致的总体空间形态。

其中,联合研发中心总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以生命科学和人工智能为研究方向,力争于明年5月结构封顶、2023年实现竣工并投运。

截至目前,顶科永久会址大楼已完成结构封顶,计划于2022年10月作为第五届顶尖科学家论坛会址投入使用;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计划于明年8月主体结构封顶、2023年8月竣工;莫比乌斯公园也正在加速推进建设中。

目前,中微、安恒、中铁建、中建科创等23个科创总部企业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创新晶体、创新魔坊、科技绿洲等100多万平方米的研发大楼已投入使用,吸引300多家研发机构、科创企业、5000多名研发人员入驻;与之相配套的学校、医院、商业、住宅近300万平方米的建筑已全面开工。

近日, 《广东省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十四五”规划》 正式印发。《规划》中部署了七大任务,提出了7项重大改革和9项重大工程。“十四五”期间,广东自然资源保护水平将实现新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将取得新突破,海洋强省建设迈出新步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上新台阶。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广东海洋生产总值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并将形成5个千亿级以上的海洋产业集群。

《规划》提到,要推动陆海一体化发展,加快形成“一核、两极、三带、四区”的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布局。其中“一核”指珠三角核心区,“两极”指东西两翼海洋经济发展极,“三带”指海岸带、近海海域经济带、深远海海域经济带,“四区”指海洋高端产业集聚示范区、海洋科技创新引领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合作示范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规划》明确,要以打造海洋产业集群为抓手,加快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提质增效海洋传统产业,提速升级海洋服务业。

《广东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 近日已正式挂网发布。这意味着,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QDLP)试点将从深圳扩容到广东全省。

据了解,目前,全国开展QDLP试点的地区不到10个,全省获批开展QDLP试点意义重大。这将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打造人民币国际化和跨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前沿阵地,强化跨境金融合作与创新,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QDLP作为地方性试点政策,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相关事项做了差异化规定。此次广东发布的《暂行办法》除了总则、监督管理、附则外,主要提出了试点基金管理企业、试点基金、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等市场主体的条件,并明确了试点申请、购付汇及对外投资流程、基金管理、企业额度和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等流程性规定。

根据《暂行办法》,试点基金管理企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备至少1名5年以上以及2名3年以上境外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资质的主要投资管理人员,其控股股东、实控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为持牌金融机构或其控股50%以上的一级子公司,或上一会计年度管理基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基金管理企业。要求试点基金认缴出资金额/初始募集规模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等。

11月4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意见》提出,结合城市群、都市圈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建设多层级消费中心,支持广州、深圳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持珠海、汕头、佛山、东莞、湛江市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鼓励发展首店首发经济、夜间经济等。

《意见》围绕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加快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和载体建设、加大新型消费政策支持、提升新型消费发展环境这四个方面提出了20项举措。

在“培育壮大新型零售”这一举措中,《意见》提出,拓展无接触式消费体验,鼓励办公楼宇、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布局建设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驿站、智慧书店;指导地市和行业协会每年举办不少于50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促销活动,并组织省相关电商平台及企业积极参与。

11月2日从广州市南沙区政府获悉,广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于日前印发《关于在南沙区开展营智环境建设试点的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到2022年4月底前,南沙区营智环境建设试点工作要取得阶段性进展,并对试点经验进行复制推广。

据介绍,营智环境是指一切有利于人才发展及其智力成果运用的环境,打造营智环境就是为人才智力迸发提供各类要素支撑;营智环境与营商环境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为科学、高效推进南沙营智环境建设试点,南沙开发区人才发展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同时,南沙首提的营智环境建设得到了广州市人才办的大力支持。明确了“广州打造营智环境、南沙试点先行”的工作思路,并将南沙营智环境试点建设列为“‘广为人知’优质人才项目”加以推进。

根据《试点方案》,南沙将通过推进“建立营智环境建设工作运行机制”“构建营智环境评估指标体系”“探索人才发展制度政策集成创新”“形成定期评估制度”“建立与人才及用人单位的联系互动机制”等营智环境建设试点任务,探索建立适应新时代人才发展的各类环境支撑,加快创建国际化人才特区,打造融通港澳、接轨国际的人才新高地。

11月2日,《关于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打造风险管理中心的工作方案》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方案》明确,给予资金等多方面扶持政策,全力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发展。以“创新型、市场化、国际化”为原则加快建设,完善金融人才机制,引进高端期货人才,建设安全、高效的技术系统,依托湾区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紧扣服务绿色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倡议等主题研发产品,逐步形成系列化和多样化的创新产品体系,打造期货行业的“广州价格”,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努力把广州期货交易所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期货交易基础设施。

根据《方案》,广州将充分发挥广州期货交易所的龙头带动作用,集聚一批优质的期货经营机构、风险管理机构,吸引一批期货高端人才来穗发展,积极营造期货市场良好生态环境,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及相关产业服务期货市场,推动期现货、期货与其他实体产业及金融业协同发展,深化穗、深、港、澳金融交流合作,打造立足广州、辐射湾区、面向全国的风险管理中心,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

《方案》显示,广州将多措并举培育集聚一批期货市场主体,包括:培育设立期货公司,支持在穗期货公司发展壮大,支持期货市场参与主体优化产品与业务,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期货市场,推动基金公司积极参与期货市场,发展期货市场中介机构登外网用什么加速器,,支持期货相关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优化期货相关数据服务。

根据《方案》,要探索设立跨境合资、独资期货经营机构,鼓励在穗金融机构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合作,成立合资金融集团或期货公司。支持期货公司在穗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及相关机构。

《方案》鼓励企业利用衍生品工具加强风险管理,发挥广州产业链长、上下游企业众多、商品交易发达的优势,支持产业链上下游实体企业充分运用期货和期权等工具对冲风险,通过期现联动方式,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应对价格波动的风险防范能力。

同时,《方案》提出,建设广州商品期货交割中心,引导实体企业建设商品期货交割库,延伸期货产业链条;鼓励支持广州地区符合条件的现货企业申请与全国各大商品期交所设立保税交割库;鼓励全球供应商和批发商参与交割库市场交易,培育期现结合经营的大宗商品交易商。支持期货交割相关仓储、物流产业发展。此外,广州还将围绕广州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聚集上下游相关企业和周边服务商,带动商品进出口,建设大宗商品产业聚集区。

《方案》提出,要在南沙区建设期货产业集聚区,打造集商务办公、数据处理、灾难备份、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会议培训于一体的期货产业园区。以广州期货交易所为核心,引进各类期货、基金公司和中介等机构,吸引与期货交易及资产配置相关的金融机构落户,建设风险管理的优质载体。

11月4日下午,盐田区召开第三届“深圳企业家日”盐田区企业家座谈会。据了解,未来盐田区将推动帮扶资金重点向符合辖区产业导向和布局的企业倾斜,出台更具针对性、更接地气的政策福利。在招商引资政策方面,“世界500强”等优质企业落户,盐田区将一次性给予最高3000万元落户奖。对于已在沪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将注册地、纳税登记地迁入盐田区的,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落户奖励。在总部企业政策方面,对纳税3000万元以上的盐田区总部企业,按次年形成区级财政贡献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的认定奖励。此外,从认定次年起,连续三年给予财政贡献的增量奖励,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

11月4日,龙华区发布《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数字龙华、都市核心”建设招才引智。其中,如果认定为龙华区A类高层次人才,最高可以获得240万元奖励。

龙华区是深圳的产业大区,区内产业配套完善,拥有富士康等一批知名的制造业企业。但区内产业存在核心竞争力不强、新兴产业规模不够大、集聚度不够高、顶尖研发机构和人才团队偏少、企业整体研发能力不强等问题。为了破局,“数字龙华”建设一再被提及。

数字经济是人才经济。管理办法对数字经济专项人才也做出了明确的限定,主要是指从事数字产业化(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集成电路)以及产业数字化(新型显示、智能制造装备、消费互联网、时尚创意、数字文化、生命健康)等工作,能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在数字驱动发展方面具有引领、推动作用的数字战略管理人才、数字技术人才、数字化运营人才。上述中提及的高层次人才从事的行业,也是龙华区近年来大力发展的产业。

通过评审认定或经行业主管部门举荐的数字经济专项人才,分为A、B、C三个类别,需符合相应的条件。其中,A类人才应处于本领域、本专业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B类人才应在本领域、本专业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C类人才应在本地区本领域、本专业有一定影响力。

近日,联合粤港澳三地相关企事业单位制定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工业互联网碳中和标准化白皮书》,白皮书内容包括国家战略及大湾区碳中和需求、大湾区工业互联网碳中和分析、碳中和标准化现状、粤港澳大湾区工业互联网碳中和标准化全景图、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智慧碳中和之路等。

《白皮书》指出,为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工业互联网碳中和标准化建设,应重点推进完善工业互联网碳中和标准体系、推进重点急用标准的研制、加强标准应用推广和实施。

《白皮书》提及,未来,粤港澳大湾区在绿色发展方面仍有较大上升空间。大湾区碳排放总量较大,区域发展不平衡,资源分布不均,亟待加强大湾区绿色低碳转型协同,制定相对统一的生态建设目标,推动大湾区工业互联网碳中和标准制定,推进大湾区绿色发展进程。

《白皮书》创新性地将工业互联网应用技术称为“碳中和加速器”。《白皮书》指出,低碳化和数字化即将成为“新两化融合”。由5G技术、AIoT和数字智能组成的工业互联网应用,增加了各行业过程可以使用的信息数量、精度和时效性,作用于该行业的管理减碳或技术减碳过程,提高各行业过程的能源利用效率,从而助力各个行业部门实现碳中和,呈现出“碳中和加速器”的特征。

江苏省人民政府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近印发的 《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绿金30条”全文共分10部分30条,明确了江苏绿色金融工作的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搭建绿色金融基础性制度框架、完善绿色金融机构体系、建立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等8个方面25条具体措施。其中提出,要积极培育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探索启动水权、用能权等交易平台建设。

“绿金30条”提出,绿色金融通过发挥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市场定价三大功能,能够对绿色低碳循环转型形成最有力的支撑,主要支持领域是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升级、加快农业领域绿色发展、推动能源体系绿色转型和促进绿色低碳技术进步。

具体来看,在明确绿色金融重点支持领域方面,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升级。加快农业领域绿色发展。推动能源体系绿色转型。促进绿色低碳技术进步。

在搭建绿色金融基础性制度框架方面,构建绿色金融地方标准。建立绿色融资主体认定体系。建设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在培育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方面,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平台载体和规则制度。探索开展碳汇、核证自愿减排项目交易基础工作。

在完善绿色金融机构体系方面,发展绿色金融特色机构。鼓励设立绿色金融业务中心、新业态和服务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方面,加大绿色信贷产品与服务供给。拓宽绿色直接融资渠道。拓展绿色保险创新试点。健全绿色融资担保体系。

在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方面,支持申报国家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开展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发展。

在建立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加强货币政策激励。突出财政政策引导。发挥监管政策作用。

在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方面,重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提升金融机构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化解和处置相关风险。

近日发布的 《江苏省“十四五”信息通信业发展规划》 ,描绘了江苏省信息通信行业的发展蓝图。

《规划》中提出的21个行业发展定量指标,13个指标立足基础设施方面。从《规划》我们可以发现基础设施内涵的变化——从传统电信网络设施,拓展为融感知、传输、存储、计算、处理为一体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这个体系包括:“双千兆”网络等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数据中心等新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等融合基础设施。

在“双千兆”网络建设方面,全省将建成超过25.5万个5G基站,5G网络实现城市、乡镇全面覆盖,行政村5G通达率大于90%;推动基础电信企业开展5G独立组网(SA)规模商用,推进5G网络在交通枢纽、大型体育场馆、景点等流量密集区域的深度覆盖;加快“千兆城市”建设,实现城镇地区千兆光网全覆盖,千兆宽带用户突破1000万户。

在新型数据中心建设方面,江苏省将加强统筹规划布局,形成布局合理、云边协同、云网融合的算力基础设施体系架构,全省数据中心机架数达到70万,为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发展提供数据中枢和算力载体,并提升数据中心绿色发展水平。

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面,江苏省将推动利用5G、IPv6等技术建设高质量工业互联网外网,支持基础电信企业与重点领域工业企业对接,升级改造企业内网;加强省内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和运营的指导和监管,支持苏州加快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苏分中心建设。

11月2日,苏州高新区举行“双引领计划”发布暨区上市公司协会成立大会。据悉,全区未来3年将投入100亿元、新建载体300万平方米,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和上市,力争3年内全区国家高企总数超2200家、上市企业数翻一番。

高新区将大力实施“双引领计划”,打造最完备的培育链条,持续完善政策、金融体系,引进更多科技中介机构,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企、瞪羚、独角兽、上市企业”的梯次培育链条。构筑最坚实的载体支撑,未来3年还将投入100亿元、新建载体300万平方米,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和上市。提供最舒心的营商服务,围绕构建“创业者乐园、创新者天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升级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力争3年内全区国家高企总数超2200家、上市企业数翻一番。

活动现场还发布了苏州高新区“双引领计划”,即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领航计划”和上市企业培育“领峰计划”,并分四批进行了相关合作签约。

据介绍,“领航计划”是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打造一批以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为代表的集群领军企业,建设产业科创主阵地而推出的重要举措。具体包括:一是做好企业分类入库工作,力争到2025年入库企业不少于5000家;二是强化企业全面支持,提供资金支持、空间支持、服务支持、人才培养、知识产权培育、品牌支持、资源对接等各项服务;三是打造金融赋能高地,力争到2025年,全区风投创投基金规模达到3000亿元,支持创新创业投入300亿元;四是构建企业培训成长体系,力争到2025年培育瞪羚企业总数不少于500家,潜在独角兽企业总数不少于100家,上市企业总数不少于50家。

据悉,“领峰计划”是为进一步升级企业上市服务,壮大资本市场“高新军团”推出的重要硬核举措。主要聚焦:一是上线苏州高新区上市后备企业库,力争2025年入库企业突破500家;二是推出企业上市“启明星工程”,组织“专家面对面”“创变者私董会”等多样化的交流论坛,助力更多企业登陆资本市场;三是实施潜力科创企业评估“指南针工程”,加快“硬科技”企业上市步伐,提供涵盖企业科创实力评测、企业上市短板提升咨询、高管研修班课程等一系列优质服务;四是推出上市企业合规指导“灯塔工程”,构建八个维度四个层级的上市全景服务体系;五是开启智汇高新行业深度直通车,定期为区上市公司协会会员单位推送宏观经济、资本市场、产业前沿等系列深度研究。

首次给全省工业用地划红线,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确保工业用地规模。11月2日从浙江省经信厅获悉,该省已出台 《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公布了截至目前浙江最严的工业用地保护制度。

方案指出,支持地方实施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控制线内盘活腾出存量工业用地必须全部用于工业发展,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改一补一”,确保占补平衡。各地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前提下,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的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支持地方开展工业低效用地全域治理试点。

为了确保工业用地,浙江曾多次提及“工业用地出让比例不低于30%”。去年3月,在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2020—2025年,工业大市大县每年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确保工业用地总量稳中有升;省级及以上开发区、高新区等存量工业用地总量不下降。”

“现在划定工业用地总量红线,我们发展工业更有底气了。”温州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期间温州提出力争GDP超万亿元的目标,要实现制造业增加值占比不低于1/3的目标,必须保障足量的工业用地。

为此,温州已先行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划定了总规模不少于240平方公里的工业区块线,其中保障工业用地的规划底线空间和工业经济长远发展的一级区块线平方公里,基本相当于温州市中心城区的范围。

青岛市政府日前印发 《关于贯彻落实省支持八大发展战略财政政策加快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政策》共七大部分、66条、146项,涵盖60项现行政策和86项新制定政策,升级新旧动能转换的政策支持体系,提出涵盖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以及实施科技创新、产才融合、新经济发展、聚核强链、金融赋能、招商引资六大支撑行动,进一步提高要素配置水平,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培育产业发展生态。

整合提升原有政策,《政策》将含金量高、产业导向性强、社会反响好的政策作整合延续、提标拓面,继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比如,在“激励龙头企业引领发展”方面,《政策》提出对新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奖励标准由100万元提升至200万元;在“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政策》提出对获准建设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的,奖励标准由1000万元提升至3000万元。

坚持推陈出新,《政策》积极借鉴外地城市经验做法,结合青岛实际进行政策创新,新制定政策占比达到37%,有力支持产业创新发展。比如,借鉴深圳、成都等地经验,《政策》提出制定了创新应用实验室和场景应用实验室支持政策,引导开放城市、产业场景;借鉴广州等地做法,出台了新经济园区(集群区)示范和新经济新锐企业培育支持政策,助力青岛“四新”经济快速发展等。

在具体条目上,《政策》既有重点产业的精准滴灌、又有六大支撑行动“保驾护航”,考量了企业成长的“全生命周期”,条条“真金白银”,单笔最高奖补1亿元,力图体现青岛聚力打造企业发展高地、创新创业热土的决心和用心。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2日启动建设。重庆10个平台将通过全面推广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等方式,建设联动创新区,充分释放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加快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10个平台包括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涪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庆公路物流基地、黔江正阳工业园区、垫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阳工业园区。其中既有国家级平台,又有市级平台;既有高新区、经开区,又有工业园区、物流园区,有的平台还涵盖了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开放功能较为完备。

据介绍,根据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重庆在2021年至2023年,每年建设5个左右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联动创新区将把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的复制推广作为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复制国家层面各批次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推广重庆自贸试验区自身的创新成果,重点借鉴政府职能转变、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与开放、综合监管等领域的好做法好经验,全面提升平台的开放发展水平。

联动创新区将在安全和风险可控前提下,与自贸试验区同步开展相关探索,着力破除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政策和制度障碍。强化与自贸试验区的创新联动,努力形成一批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创新成果。充分发挥平台功能和优势,聚焦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与自贸试验区协同联动,推动形成产业链条,实现产业集聚,构建开放型产业体系。

联动创新区还将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国际铁路联运通道、长江黄金水道等通道优势,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大力发展通道经济,充分发挥通道带物流、物流带经贸、经贸带产业效应。有效利用区域内各类物流枢纽和口岸优势,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加快融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和枢纽经济。

11月1日, 《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始实施。当日,海南省新闻办召开《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明确海南对标国际营商环境规则国外游戏为什么要加速器,让国内外各类市场主体增强在自贸港投资兴业的信心。《条例》从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作出了39条具体规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承诺即入制”“拿地即开工”“水电气联办”“电子证照”“差异化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创新制度。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到2025年“营商环境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到2035年“营商环境更加优化”。该《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以来海南省出台的首批自贸港配套法规之一。

《条例》明确,对标国际国内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实施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规定在标准对接、信息共享、人员交流和执法协同等方面加强营商环境国际交流。

在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条例》重点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条例》提出,海南将以市场主体需求和问题为导向,保持涉企法规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及性,因形势变化或者公共利益需要调整的,应设置合理过渡期,为市场主体预留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市场主体认为法规政策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提请备案审查。《条例》强调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承诺的投资政策和优惠条件,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以书面形式作出,不得擅自变更政策承诺或者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不履行。《条例》还规定建立政务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4日对外发布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示范作用显著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十三五”期间,工信部等部门遴选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305个,推动建设了一批智能化示范工厂,组织培养了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试点示范内容主要包括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能制造先行区三个方面。

《方案》提出,到2025年,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示范作用显著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培育若干智能制造先行区,凝练总结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价值的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带动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装备、软件、标准和解决方案,推动智能制造标准的试点应用,探索形成具有行业区域特色的智能转型升级路径,开展大范围推广应用。

《方案》提出,以“揭榜挂帅”方式推进细分行业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四部门将围绕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等领域的细分行业,明确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挂帅任务。

10月30日正式发布与北交所上市、审核相关的4件基本业务规则及6件配套细则、指引,意味着企业赴北交所发行上市的制度规则基本齐备。这些业务规则自2021年11月15日起正式实施。

4件基本业务规则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下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试行)》(下称《再融资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下称《重组审核规则》)。

6件配套细则指引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管理细则》(下称《上市委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下称《发行承销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业务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下称《可转债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

据悉,下一步,北交所将扎实推进发行审核登外网用什么加速器、市场组织、技术准备等方面工作,全力落实好高质量建设北交所各项任务。

北交所此前已就各项基本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0日正式发布了涉及企业赴北交所上市、审核的业务规则。

具体来看,在公开发行并上市方面,北交所总体平移了精选层关于盈利能力、成长性、市场认可度、研发能力等晋层标准作为上市条件;明确组建上市委员会,明确交易所审核与证监会注册的衔接分工,不再实施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制度;发行承销制度保留询价、直接定价等多样化发行定价方式;对余股配售进行优化调整,由“按时间优先”调整为“按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缓解投资者集中申购压力;强化报价行为监管,维护发行市场秩序。

相比征求意见稿,《上市规则》作出了四方面完善:明确上市负面清单中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影响期要求,即申报前36个月内未按规定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的,不得在北交所发行上市;进一步压实保荐机构责任,适当延长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发行上市和再融资的持续督导期延长至3年和2年;保持制度延续性,明确新三板挂牌期间依法实施的股权激励可在北交所上市后继续实施,限售、行权等安排保持不变;为防止公司通过披露不可信的财务报告规避财务类强制退市,在保持财务类退市指标总体不交叉适用的前提下,对审计报告类型适当从严要求。

在上市公司融资并购方面,《再融资审核规则》、《重组审核规则》及相关细则明确了北交所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程序,与自律监管的具体要求,构建了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并行的多元化融资工具体系。在发行机制上,明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需由证券公司保荐承销,明确了主承销商在发行定价、发售过程中的责任,同时引入了竞价发行机制。北交所将设立并购重组委员会,提高重组审核的专业性和透明度。

在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方面,制度要求与现行上市公司主要监管安排接轨,北交所不再实行主办券商制度,由保荐机构履行规定期限的持续督导职能;同时充分考虑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和发展规律,强化公司自治和市场约束。

北交所开市前,全国股转公司将继续按照现行精选层挂牌审查相关规则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审查不停摆,发行节奏不中断。北交所开市后,全国股转公司精选层在审项目,将平移至北交所,继续履行审核、注册等后续程序。

发行承销制度是本次设立北交所并试点注册制基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交所发布的《发行承销细则》明确了证券发行承销的主体制度安排,包括设置多元化的定价机制、公开发行并上市初期采用全额资金申购、网上申购按比例配售、丰富战略配售范围、允许设置超额配售选择权等。

据介绍,与精选层发行承销制度相比,北交所的制度安排主要有两方面变化:一方面,扩大了适用范围。北交所设立后,融资工具不断丰富,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债等均纳入发行承销规则适用范围,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要求也配套增加。另一方面,调整了余股配售规则,将余股配售规则由“按时间优先”调整为“按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缓解投资者集中申购压力。

近日,商务部正式印发《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包括总则、指标体系、工作程序、审核要求、结果应用、动态管理、附则共7章30条。

《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指标体系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导向明确。聚焦国家级经开区发展定位,考核评价指标和权重设置充分体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导向,突出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平台特色。二是全面统一。对国家级经开区的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适用统一的指标,考核评价指标适用省级开发区升级审核。三是公平合理。兼顾国家级经开区发展阶段、地区资源禀赋差异,设置考核评价指标和相应权重,分东、中、西部地区进行排名,保障考核评价结果公平合理。四是科学规范。考核评价指标与国家现行统计体系相衔接,按照相关部门的规范性定义进行解释,做到可统计、可验证。

《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按照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统筹协调和发展质量设置五大类一级指标,30项二级指标。其中,“对外开放”一级指标包括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进出口总额以及相关占比、增速等7项二级指标,赋予30%权重,主要评价国家级经开区利用外资、对外贸易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积极发挥开放平台作用,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科技创新”一级指标包括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数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等6项二级指标,赋予15%权重,主要评价国家级经开区的科技平台、科研能力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增强科技创新驱动能力,积极打造科技创新平台;“绿色发展”一级指标包括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园区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率等5项二级指标,赋予15%权重,主要评价国家级经开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水耗、固废利用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绿色低碳发展,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统筹协调”一级指标包括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合作共建园区数量等4项二级指标,赋予10%权重,主要评价国家级经开区促进就业、合作共建、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共建共享、协调发展;“发展质量”包括单位土地园区地区生产总值产出强度、一定规模制造业企业数量、上市企业数量、税收收入占所在地级市税收收入比重、土地开发利用率等8项二级指标,赋予30%权重,主要评价国家级经开区产业集聚、市场主体质量、要素资源利用、区域经济带动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推进高质量发展。

11月2日,在商务部召开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考核评价办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朱冰表示,在升级方面,严格掌握标准,坚持质量第一。一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考核评价指标,组织对辖区内省级开发区考核,在排名靠前的省级开发区中,选择经济基础好、增长潜力大、发展规划完备的,向国务院报送升级请示;二是由商务部依据考核评价办法,对各省择优推荐的省级开发区组织全国集中考核排名,提出升级建议名单,并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升级办理程序。

商务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开放平台作用的通知》,从九个方面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稳外贸稳外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平台作用,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聚焦主导支柱产业,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着力引进外资大项目和龙头企业。

二是积极有序引导绿色低碳发展。引导国家级经开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在碳达峰、碳中和方面先行先试,推动国家级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序绿色转型。

三是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挥国家级经开区产业集聚优势,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推行产业链“链长制”,聚焦重点产业培育产业集群。引导东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加强产业对接,深化产业链配套合作。

四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加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国家级经开区支持力度。落实好商务部与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签署的合作协议,加强合作项目对接,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及区内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五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向国家级经开区赋权力度。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不见面”办事,提升外贸外资企业服务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六是加强经验复制推广和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各地及国家级经开区改革开放实践案例,加强对海南自贸港、自贸试验区等经验做法的复制推广。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展现国家级经开区良好精神风貌和高质量发展成果。

七是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完善国家级经开区统计调查制度,严把统计质量关,严格落实相应机构和人员统计职责,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全面落实开发区安全生产责任制,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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